永兴检察:依法对一潜逃27年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2024-04-26 17:13:34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翔 | 作者:陈斌 陈雪婷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陈斌 陈雪婷)“此时此刻,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罪行,希望人们引以为戒,好好遵纪守法。”庭审现场,曹某生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为自己的行为深刻忏悔。

近日,由永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曹某生涉嫌贪污罪一案在永兴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永兴县金融系统组织80余名干部职工现场旁听庭审。

曹某生系原中国某银行永兴支行行长助理,1996年11月至1997年7月,曹某生利用职务便利以高息揽储为名,多次通过“大头小尾”的方式填写定期储蓄存单,私自截留资金,贪污该行存款共计790万元,其中大部分资金被用于炒股。1997年9月,曹某生担心案情败露而潜逃。多年来,曹某生逃窜上海、浙江、陕西、广东等地,所携赃款基本在股市亏空。迫于生计,曹某生只能冒用身份到处打零工。2024年1月,潜逃27年的曹某生在资兴市被警方抓获归案。

接下来,曹某生面临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组稿: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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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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